2019/7/29
安徽财苑会计师事务所受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委托,于2019年6月11日-6月24日对所属合肥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同志任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安徽财苑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合肥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暂行办法》、《合肥市市级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合办[2014]14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实施了包括了解、座谈、调查、分析和抽查会计记录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对该同志任职期间,单位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财务收支合法合规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和核算情况、往来款项构成和清理情况、单位和个人廉政情况、巡视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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