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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安徽财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3/2/27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项目

  ——安徽财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背景

  根据淮北矿业集团2022年审计重点工作筹划,审计将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纳入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并报经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2022年8月,审计制定了淮北矿业集团2022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监督评价方案和时间安排。2022年10月,淮北矿业集团审计部下发了《关于开展集团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监督评价依据、要求、内容、方式和时间节点。根据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时间节点要求和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内控监督评价工作组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主要做法

  1.在2021年度自评全覆盖工作基础上,按照淮北矿业集团合规评价标准、风险评估标准、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以及内控体系监督评价手册要求,制定监督评价报告、自评工作报告及有关工作表格的标准模板要求,标准模板要突出针对性、简洁性、实用性,方便操作实施。

  2.组织单位自评。组织对淮北矿业集团公司下属94家单位完成自评,包括制定自评工作通知、自评工作方案、组织各单位开展2022年度自评以及撰写自评报告。汇总梳理内控自评情况,撰写集团公司自评报告。自评涉及的业务及时间范围以2021年1月至开展评价时为主,需要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自评的单位,需要有2次自评及2份自评报告。后附:淮北矿业集团2022年度监督评价任务安排明细表。

  3.开展监督评价。组织对集团公司等非上市30家单位开展监督评价工作,出具监督评价报告,汇总梳理集团公司监督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形成集团公司监督评价总体报告。监督评价涉及业务及时间范围以2021年至开展监督评价时为主。

  4.严格按时间节点开展工作。2022年10-11月,同时开展内控自评及监督评价各项工作,11月底前,自评及监督评价全部结束,2022年12月底前,形成集团公司自评报告及监督评价报告。2023年2月底前,完成监督评价工作评估对照、查缺补漏,完成省国资委安排的监督评价各项任务。